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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医共体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1号)
来源: | 作者:1 | 发布时间: 2025-06-30 | 6 次浏览 | 分享到:

屯昌县医共体成立于2022年6月,牵头单位为海南省人民医院屯昌分院(屯昌县人民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屯昌分院(屯昌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50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全县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学科门类最全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现有占地‎面积44.81亩(新院占地147亩),设有临床科室19个,医技科室8个,行政职能科室14个,实际开放病床330张;现有职工47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56人、中级职称161人、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7人。根据县医共体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9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屯昌县医共体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不作开考比例限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在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后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tcxygt308@163.com。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08:00至2025年7月10日17:30。

3.报名材料

(1)按以下顺序逐一提供材料

①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屯昌县医共体2025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粘贴照片并本人手写签名上传图片);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

④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在有效期内含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为6个月。

⑥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上传);

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⑧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还需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和单位工作证明(见附件5);

⑨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若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成绩相同时,采用加试方式确定名次排列。

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通过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公布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选择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并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陪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上报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

1.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在提供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 

2.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21〕39号)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联系电话及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地址:屯昌县屯昌镇新建三路36号海南省人民医院屯昌分院行政办公楼3楼308室。 咨询电话:0898-67815393(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投诉电话:0898-67812402 (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附件1.屯昌县医共体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屯昌县医共体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x 

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6.专业参考目录.zip


来源: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https://mp.weixin.qq.com/s/zKgHZee6evMassEAOySlKA